肥料配方师是指从事肥料配方、肥料应用及效果评价等工作的人员。 该证主要用于肥料生产、肥料配方、肥料应用、销售、经营、配肥站的建立、测土配方施肥指导、给农户配肥;进行土壤养分理化性分析,评价土壤肥力状况,开展田间试验,调查农户施肥状况,提出科学的施肥方案。 (1)采集、 制备土壤样品,进行 土壤养分等理化性状分析,评价土壤 肥力状况; (2)设计方案,开展田间试验和农户施肥状况调查,采集、分析农作物样品; (3)整理、分析 土壤测试、田间试验和农户调查等资料,制定施肥配方,提出科学施肥方案; (4)开展肥料质量监督管理,评价肥料质量和使用效果; (5)开展科学施肥技术试验、示范、推广,编写有关技术资料,组织开展技术培训,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。
——三级肥料配方师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 (1)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,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2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 (3)大学专科(含)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 学生。 ——二级肥料配方师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 (1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,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2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。 (3)大学本科(含)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 以上。 ——一级肥料配方师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 (1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,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2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。 (3)硕士研究生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以上。